截至目前,我校共有以下8种本科招生方式:
在高考本科提前批次按照普通高考录取模式,完全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择优录取(外语单科≥120分)。2025年招生省份最终以发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在综合评价对应批次按照综合评价录取原则,即高考成绩占60%,入学测试成绩占30%,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占10%,择优录取。2025年综合评价招生省份将包括广东、浙江、上海、山东、福建及江苏6个省(市),最终以发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在生源省(市)规定的录取批次招收音乐类学生。2025年招生省份最终以发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学生,依据普通高校联合招收港澳台侨学生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面向台湾学生,依据台湾“学测”成绩及我校的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面向香港学生,依据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及我校的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面向澳门学生,须满足教育部及澳门教青局规定的保送要求,综合我校的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面向澳门学生,依据澳门“四校联考”成绩及我校的测试成绩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