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2〕2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菏泽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菏泽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菏泽学院招生录取工作贯彻执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菏泽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菏泽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0455
第六条 学校校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大学路2269号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八条 办学体制、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编制学校招生计划,讨论决定学校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项。
第十条 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专业
第十二条 专升本招生计划通过山东省教育厅、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具体招生计划和专业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
第十三条 投档录取: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2〕29号)要求进行录取。
(一)建档立卡家庭考生批次:建档立卡家庭考生依据考生4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所报志愿和建档立卡家庭考生专升本专项招生计划,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在该批次已被录取的建档立卡家庭考生,不再参与后续批次投档录取;未被录取的建档立卡家庭考生,可根据其在校荐生批次填报的志愿,继续参加校荐生批次投档录取。
(二)校荐生批次:依据校荐生(含建档立卡批次未被录取,且已填报校荐生批次志愿的建档立卡家庭考生)4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所报志愿和校荐生招生计划,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录取。
(三)自荐生批次:自荐生依据考生4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所报志愿,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达到报考我校相同专业的校荐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以增列计划方式录取。
(四)大赛保送生批次:大赛保送生须向我校提出保送申请(含申请书、获奖证书、联系方式及生源学校审核意见),并于2023年3月18日前发送至邮箱hzxyzsb@163.com或交至菏泽学院招生办公室(综合楼301室),申请就读专业应与参赛技能相关。我校将对申请大赛保送生资格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综合考核,通过名单经我校公示后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相关考生经复核并公示无异议后,获得我校相应专业的大赛保送生资格。
大赛保送生根据招生高校大赛保送生资格审核结果投档,以增列计划方式录取。
(五)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招生录取办法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及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男女比例: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五条 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专科学习期间有记过、留校察看纪律处分且报考前未解除处分的,2023年8月31日前未取得普通专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录取资格。
第十七条 新生录取入学后不得转专业。
第六章 其他
第十八条 修业年限:一般为2至4年。
第十九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本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位。
第二十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被录取的专升本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普通专科毕业证(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等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还要持退役证),按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报到时不能提供专科毕业证书的,不得报到入学,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学校在学生报到后3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作清退处理。通过免试专升本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须将档案转至我校并参加全日制培养;对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或未取得普通专科毕业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不以任何名义举办专升本辅导班,不编印专升本考试相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菏泽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或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或上级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大学路2269号
联系单位:菏泽学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530)5668117、5525186
邮 箱:hzxyzsb@163.com
网 址:http://www.hezeu.edu.cn
邮 编:274015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菏泽学院负责解释。
为进一步促进家校沟通,凝聚共育力量,新学期初,实验学校小学部开展家访活动,老师们走进家庭,与家长面对面进行有温度、有目标的沟通交流,共同助力孩子的健康成长。
2025-09-16 来源: 山东教育在线
新学期伊始,博兴县实验小学以“夯实教学常规、彰显学科特色”为核心,启动“一校一品・一科一韵”教学常规月活动。
2025-09-16 来源: 山东教育在线
9月10日,在第41个教师节到来之际,为弘扬尊师重教优良传统,表达对一线教师的深切关怀,听取教职工意见建议,根据学校党委统一安排,校领导分别深入各个系部走访慰问,与一线教师面对面座谈,共庆节日、共话育人、共谋发展。
2025-09-12 来源: 山东教育在线
近日,我校2024级酒店服务春考班学生房月蛟与其父亲(我校首届烹饪专业毕业生)专程来到学校,将一面书写“匠心培育金牌,师恩守护成长”的锦旗和一封感谢信,郑重交到学校领导与教师手中,以此表达对学校深切培育的感激之情。
2025-09-12 来源: 山东教育在线
9月10日,“立德树人 潍教担当”潍坊市庆祝第 41 个教师节大会在潍坊市融媒体中心举行。
2025-09-12 来源: 山东教育在线
9月10日下午,青岛西海岸新区第六初级中学在两河校区报告厅举办了以“春晖四方·育梦成光”为主题的教师节表彰大会。
2025-09-12 来源: 山东教育在线
9月10日上午,东营市人民医院儿童康复科李明芳老师和尚甜老师走进东营市特殊教育学校,运用儿童发育行为评估量表(儿心量表)为康复中心的孩子们开展专业评估活动。
2025-09-11 来源: 山东教育在线
9月11日,县教体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徐加言一行到单县一中调研,县教体局党组成员、单县一中党委书记王腾香,党委副书记、校长刘继友等陪同活动,双方在南校区行政楼二楼会议室举行会谈。
2025-09-11 来源: 山东教育在线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实践,提升课程教学质量,9月10日,烟台城乡建设学校组织召开人工智能通识课程教学研讨会。
2025-09-11 来源: 山东教育在线
在第41个教师节来临之际,为传承“青蓝工程”师徒结对的帮扶精神,弘扬尊师重教风尚,9月10日上午,我校举行了“青蓝同心传薪火,躬耕教坛敬师恩”主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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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烟台德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人力资源经理一行来访我校赠送校企合作感谢信,对学院在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方面的大力支持表达了深切谢意,学院领导、智能制造系及教务处相关人员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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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生动展现我市教育工作者立德树人、潜心教学的精神风貌,倡导全社会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助力新时代美德东营建设,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2025年“东营市教书育人榜样”选树宣传活动,全市共有10位优秀教师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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