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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郯城县公开考聘20名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郯城县现面向社会公开考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聘范围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事业心责任感强;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3.品行端正,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语言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使用;

5.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8月22日以后出生);

6.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等相关证书;

7.在职人员报考需所在单位出示同意报考证明;

8.报考人员需具有郯城县常住户口;

9.聘用人员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需将党组织关系转接到工作的社区;

10.具备考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触犯法律法规,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审查起诉的人员;

7.在各级事业单位考聘或公务员招考中被考聘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舞弊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考聘计划

全县计划考聘20人,工作地点为郯城街道各城市社区。招考岗位共设A、B、C、D、E五类岗位。

2024年郯城县部分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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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郯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ancheng.gov.cn/)。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7日9:00—8月30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8月27日11:00—8月31日16:00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在规定时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考试、面试时需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2.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8月27日11:00—8月31日16:00。

在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缴费和打印有关资料。通过网上初审的,在2024年8月27日11:00—8月31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缴费,报考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逾期不办理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参加资格审查时使用)。打印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或报名系统查阅,因查阅不及时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审查不合格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对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按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资格审查需提交材料:

1.考生需在报名系统下载《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务必手写签名)。

2.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有效期内带照片户籍证明。

5.由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6.党员需提供党员组织关系证明(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开具)。

7.有社工资格证等情况的需同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8.现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凭境外学历报考的,需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或我国驻外机构的有关说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占50%、面试占5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打印的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统一采用综合卷,按照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成绩,主要内容为党的方针政策、公共基础知识、社会工作知识、政治经济理论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二)面试

1.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照录用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经资格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以本人书面材料为准)或取消面试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有若干重分者,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比例的,按照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人际沟通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

五、体检及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出现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并进行体检。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六、公示及聘用

1.公示: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且应聘资格等复核合格的,按考聘计划等额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郯城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2.聘用:公示无异议的,由郯城县扬帆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郯城街道进行日常管理考核,工作岗位在所辖区域内的城市社区。新聘用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在社区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期满后,由聘用单位根据考核结果决定续聘或解聘。新聘用人员工资薪酬标准根据《关于完善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的指导意见(试行)》(鲁民〔2018〕109号)有关“三岗十八级”薪酬待遇要求执行,起始标准按照事业单位新入职人员应发平均工资的0.8倍执行。聘用人员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

七、考试组织与纪律监督

1.应聘人员在报名应聘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通过郯城县人民政府网站、郯城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了解发布的更新通知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考聘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对考聘范围条件、程序、考试成绩、考聘结果全部公开。对违反考聘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本次公开考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咨询电话:0539—6112008

附件1:公开考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应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诚信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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