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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工商学院获批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下发《关于公布2024—2029年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的通知》(鲁学位〔2024〕7号),学校获批山东省2024—2029年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本次立项按照《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要求,经单位申请、专家评审、省学位委员会审议,最终确定12所高校为2024—2029年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我校等5所高校获批博士学位授予B类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于2017年获批山东省2017-2023年博士学位授予培育建设单位,此次获批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标志着我校向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又迈出了坚实一步。 

接下来,学校将博士学位授权建设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建设目标,分解建设任务,细化建设措施,力争尽快达到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和授权点基本条件。同时,实施学科强基筑峰战略,强化高水平学科培育和质量提升,积极引育高水平学科带头人,提升师资队伍水平,完善办学条件和管理机制,全力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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